何景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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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景明简介

何景明(1483年8月6日—1521年8月5日 ),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 浉河区 人。自幼聪慧,八岁能文, 弘治 十五年(公元1502年)十九岁中进士,授 中书舍人 ,并任 内阁 。 正德 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

何景明是明代“文坛四杰”中的重要人物,也是明代著名的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 李梦阳 并称文坛领袖。其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性耿直,淡名利,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,敢于直谏,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,著有辞赋32篇,诗1560首,文章137篇,另有《 大复集 》38卷。墓地在今 信阳师范学院 大复山。

人物生平

明成化十九年(1483),何景明出生,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,所以取名景明。

何景明作品 成化二十二年(1486),景明三岁时,其长兄景韶中了举人。二哥景阳也学有小成,这激励了何景明。景明天性聪明,六岁可以对联,八岁可以写文章,读书强记能力很强。  

弘治八年(1495),何景明12岁的时候,其父亲在 渭源县 为官时,也带着何景明。

弘治十一年(1497),何景明归家,大哥景韶教他读《尚书》,只九个月就可以讲解了。此时 沁水 御史李瀚巡按 汝宁 ,调试信阳诸生,当读了何景明的卷子之后大叹"奇才",并特意到信阳来看何景明。于是何景明在这时就出名了。  

弘治十二年(1499),何景明16岁时,与二兄同时中举( 省试 ),何景明以《尚书》经第三名中举。

弘治十三年(1500),何景明参加礼部的春试,因为文中多奇字,主考官不欣赏,所以名落孙山。归家后,二哥任巴陵县令,何景明和他一起到了巴陵。

弘治十五年(1502),景明20岁时,终于考上了进士。按理何景明就照例为庶吉士,但因他生性耿直,所以没有成为庶吉士。  

弘治十七年(1504),22岁这一年,正式授为 中书舍人 。中书舍人,任起草诏令之职,参与机密,由文笔好者、有德者任之,属从七品。

弘治十八年(1505),何景明奉命出使云南,一年后回京。何景明为官之时,也是大宦官刘瑾当权之时,当时 正德 皇帝明武宗只有15岁,对他无可奈何。何景明上书首辅要求制裁刘瑾,但没有用,何景明便请求还乡,刘瑾批准。

何景明回信阳住了四年,除读书、写书之外就是游玩。此期间何景明大哥和父母相继去世。  

正德五年(1510)刘瑾被诛,何景明官复中书舍人,并任内阁讲经官。讲官为帝王和大臣讲儒家经典,一月三次。

正德十三年(1518),35岁这一年,何景明升为吏部验封司 员外郎 ,为 从六品 ,长官为吏部尚书。下设四司: 文选清吏司 、验封司、稽勋司和考功司。验封司掌封爵、世职、 恩荫 、 难荫 、请封、捐封等事务。也很有实权。

正德十三年(1518),升为陕西提学副使。官至四品。  

正德十六年(1521),何景明因病辞官,回归故里,6天后病故,年仅39岁。  

主要成就

《大复论》 明代盛行台阁体,讲究粉饰太平、华贵等,注重形式。盛行八股文。何景明中进士之后,也当时的李梦阳、康海、 王九思 、 边贡 、徐祯卿、王廷相等,倡导文学复古。当时合称"明代前七子"。其主要主张是"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。"文章以适用为主,诗歌以反映现实、有韵味为好。  

何李的复古运动使中国文风在明代中期为之一大变。

当时这些人拼命地学习唐诗,亦步亦趋,后来何景明发现这又将诗歌创作带到了死地,没有创新。所以何景明在回到信阳时,接解到民间文学、诗歌,发现真正的文学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诗歌,是有韵味的诗歌。所以认为老杜的诗没有韵味,反而不如初唐四杰的好。反对模仿,要求独创。并批评了李梦阳的诗歌创作。激怒了李梦阳,两人从此反目。  

何景明在任陕西 提学 副使期间,耳闻目睹到 学政 的弊病很多,就认真加以整顿。他专教学生“经术世务”,并把省内优秀生员选拔到 正学书院 学习,亲自为他们讲解经史,同时又建立了一套严格规章制度。经过一番整顿,文风大有好转。  

个人作品

相关作品

《何仲默集》十卷

《何大复先生集》三十八卷

《何大复集》二卷

《何子杂言》一卷

《何氏集》二十六卷

《四箴杂言》一卷

《大复论》

《律吕直解》

《 雍大记 》 

何景明著辞赋32篇、诗1560首、文章137篇、另《校汉魏诗》14卷、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、《雍大记》30卷、《大复集》38卷、《谢礼直节本》、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 所著多收录《四库全书》,经译为多国外文。  

人物评价

《明史》记载:"官囊不满三十金。"  

《明史》评价:“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、鄙荣利、与李梦阳并有国士风。”  

轶事典故

何景明一生为人耿直,凡是权贵不交,宦官不交。有时权贵请他,没法拒绝,就自带马桶,座在桶上吃饭。  

在陕西时,只要见着权贵的家属为非作歹,抓住就打。从任上病归时,只有白银30两。  

何景明作为皇帝的 钦差大臣 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在就任陕西还里时,当他看到宦官刘瑾擅权、贪赃枉法时,敢于直言纳柬,上书吏部部尚书,劝其秉政毋挠。  

当文坛挚友李梦阳受迫害关到江西牢狱时,人人自危,惟何景明上书 吏部 为之奔呼。并在《应诏陈言治安疏》里,揭露皇帝存在的四个错误: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  

史书记载

何景明作品 1987年7月, 中州古籍出版社又出版发行了《 何大复集 》(点校本)。

《明史》有其传记,《皇明名臣言行史录》、《陕西省志》、《河南省志》、《汝宁府志》、《信阳州志》 等皆有何景明专章。  

河南巡抚蔡汝楠曾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并亲撰碑文。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何景明、 李白 、 杜甫 、 高适 和 李梦阳 而立。  

家庭成员

高祖:何太山

曾祖:何海

祖父:何鉴

父亲:何信  

后世纪念

1983年, 信阳师院 成立了“何景明研究室”。1984年3月,日本学者慕名前来拜锇谒何景明墓,并与师范学院进行了学术交流。1986年全国何景明学术研讨会在信阳召开。  

墓地遗址

何景明墓位于信阳市、金牛山管理区白坡飨堂村,现信阳师范学院内,体育馆北50米,新图书馆西100米处的山坳里。墓前原有何大复先生祠(即何家飨堂),大门墙上书有“世科”二字,后堂供奉何氏历代祖宗。祠外道左有神道碑,墓在祠后,墓前设有明代万历二十五年(1597)青石透雕牌坊,横额书"天赐灵原"四字,钦差巡抚、布政使、 按察使 等显要十人衔名其上。墓前御祭有神道石刻仪仗,计有文吏、武士、狮子、马、猪、羊各一对。

2011年经过信阳市政府、信阳师范学院及信阳何氏宗亲多方努力,共同出资一百多万元,重修了“景明园”。  

何景明文学奖

何景明文学奖分为6个子项奖。一是何景明文学大奖。奖励评奖年度内有重要影响的信阳作家1人。二是文学分类奖。含长篇小说奖、中短篇小说(含结集出版的小小说)奖、诗歌奖、散文奖、杂文奖5个奖项。奖励评奖年度内信阳作家在全国出版或发表的优秀长篇小说、中短篇小说(含结集出版的小小说)、诗歌集、散文集、杂文集各4部(篇)。  

中文名
何景明
别名
大复山人
国籍
中国
职业
官员
性别
出生地
信阳浉河区
出生日期
1483年
去世日期
1521年
民族
汉族
所处时代
明朝
字号
字仲默,号白坡
陵墓
河南信阳
代表作品
《大复集》
主要成就
前七子之一